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开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6      访问次数: 869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康达研究院,附属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启动学院首批精品课程申报工作,请认真组织实施。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各专业主要课程,一般要求在院内连续开设3年以上。

2.申报的课程应有相应的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方案。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跟踪学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

3.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承担和组织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

4.一位教师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且须承诺三年内课程教学视频上网达到课程内容的60%

二、申报程序

1.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学习《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由课程负责人申报,各系、部初评推荐。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系、部申报的精品课程进行汇总评审,初步确定拟立项课程名单,报学院审批。

4.对学院审批通过的立项课程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公布立项建设课程。根据实际情况,立项课程将择优推荐申报院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三、申报材料

请各系、部于425日前将《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5份)、《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10-108),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wbkdxy@163.com

联系人:聂 倩

电话:0518-80689545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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