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23      访问次数: 5114

各部门:

我院本学期期末考试于10月开始,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为促进考风考纪建设,严格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维持正常的考试秩序,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以教务处下发的期末考试日程表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1

2.因病假或事假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需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缓考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签字、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参加补考或顺延至其它学期进行重修。

3.请各系(部)教研室按考试日程表安排提前做好命题、试卷校对、试卷印刷工作,确保试卷质量。

二、考试纪律

1.考试期间,考生除考试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座位,特别是不能携带与考试相关资料、手机及有存储、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座位。

2.学生按照考试日程表和考场座位表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在“学生考试签到表”上对应位置签名。学生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并将证件置于桌角备查,无证件者、无故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并以旷考处理,旷考不得参加补考。开考后30分钟方可交卷。

3.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利用多种渠道组织学生学习《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考场纪律》、《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考试违纪与作弊处理办法》,切实加强考前考风考纪教育,营造“认真备考、做诚信大学生”的良好考风氛围。

三、监考与巡考

1.各系(部)根据期末考试日程表安排监考教师。其中每个考场应指定一名教师为主监考并注意监考教师的搭配。对于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由各系(部)自行安排,尤其对于第一次参加监考的教师要加强培训。

2.监考教师应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在开考前向考生宣读《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考场纪律》,并特别提醒不能携带考试相关资料、手机及有存储、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督促考生签到,并根据考生有效证件和考场座位表检查并核对是否对号入座。

3.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时应认真核对实际参考人数及实收试卷数,保证试卷清点无误,并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考场记录表》。

4.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离职守、看书看报、看手机、对作弊学生不闻不问,如因工作失误所造成的后果由监考教师负责,并按《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关于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一旦出现考生违纪作弊等情况,监考老师应及时联系巡考人员处理有关问题,并详细记录违纪作弊情节,做好学生的取证工作,维持考试纪律,防止各种极端事件发生。考试结束及时将违纪材料与情况说明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将按学院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公示。

6.期末考试期间,除教务处安排的巡考外,请各系(部)教研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到考场进行巡视,并详细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巡考记录表》,于当场考试结束后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四、阅卷、成绩评定及试卷装订

1.阅卷要按预先做好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每道题不得只给总分,一律采用加分法给正分,每个大题的总分都要写到卷首栏中;在阅卷中要做到掌握标准、公正准确、前后标准要一致;阅卷要仔细认真,无错评、漏评现象;核分要保证准确无误。

2.所有试卷必须有阅卷人和复查人签名。

3.阅卷时一律使用红笔,如有改动必须在改动处签名。

4.阅卷结束后应及时填写纸质版《学生成绩单》(打印一式三份报到教务处106办公室刘昊老师处),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实行考教分离的课程除做好阅卷、成绩录入工作外,还须做好成绩分析及考试情况总结。

5.试卷装订要求使用学院统一的试卷封面,并逐项填写试卷封面上的内容,以考场为单位统一装订。装订顺序为:第一项考场记录表,第二项空白试卷及参考答案,第三项试卷及答题纸(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列)。

五、请各系(部)及时将本通知传达给全体教师和学生,并对监考教师和学生进行监考工作纪律、考试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附件1.2019-2020-1 康达学院考试日程表定稿10.23.xls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考试管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