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药学、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30      访问次数: 7092

相关学部、学生工作处:

为充分合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满足学生对未来的就业需求,进一步体现实习工作的人性化管理,在学院统一安排实习的同时,允许2017级药学、公共事业管理、医学信息工程学生自主联系符合专业实习要求的实习单位,详细安排如下。

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程序如下:

1.实习时间暂定为20211月-20216月。

2.申请人按照要求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并逐级审批,审批完成后,请于1030之前交至所在学部学工办,统一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由教务处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3.学部学工办组织申请人及家长签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并留存。

4.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不予报销实习相关费用,详见http://kdjw.njmu.edu.cn/2020/0623/c10928a172939/page.htm个人落实的名额不得占用学院统一安排的名额,请同学们慎重考虑。

5.需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专业同学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必须具备指导完成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能力。

6.实习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转换实习单位者,按照学院规定程序进行,详见http://kdjw.njmu.edu.cn/2018/1102/c10928a136711/page.htm

7.未如期提交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的同学将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单位。

8.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0518-80689542

教务处

20209月30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