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1年度兼职教师评审收费公示
为推进学院临床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教学基地兼职教师队伍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定于2021年3月至4月开展2021年度兼职教师聘任工作。
根据南医大康发【2021】1号文件《关于做好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1年度兼职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增申报兼职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者须缴纳部分评审费用,具体为200元/人。评审费用由相关医院统一汇款至学院账户”。
以上事项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3月24日-3月31日,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18-80689540;
邮箱:kdxyjw@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