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年度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3      访问次数: 1126

各学部、部门:

2021-2022年度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开始接受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更好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开创“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境界服务。

二、项目类别和选题要求: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自筹经费项目不予资助。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选题原则上以应用课题协作研究为主,突出连云港市情实际,重点围绕学习贯彻新思想、党史学习教育、“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自贸片区发展、全面小康、创新创业、转型升级、意识形态、文化文明等开展对策研究,提出可行性高、操作性强的现实路径和对策建议。既可按照选题指南进行选题申报,也可另行设计具体题目,申请重点项目落选后可降一级参与一般项目评选立项,但不能跨级参与自筹项目评选立项,申请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不受限制。

三、申报条件:课题申请人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社科基金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课题的申请。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研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不具备结项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请新项目。已经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等部门立项的课题,不得同题材重复申报、重复立项。课题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

违反上述要求申报的,视为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对正在申报的课题不予立项,已经立项的课题予以撤项,对违规申报人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

  1. 申报要求:申请人要按照《2021-2022年度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组织协作攻关的应用课题优先立项。

    五、成果要求和研究时限:基础理论研究要有学术积累,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课题研究要重点关注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的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课题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一般在1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和15分钟左右PPT研究成果介绍。

    六、课题评审:课题评审采取高(职)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评+专家复评相结合的办法。复评采用评审匿名《论证活页》的方式进行,逐个分项打分,加总后取平均分为该课题得分。每项课题的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项目申报及评审免收费用。

    七、其他事项说明:请各申请人以部门为单位于615上午10:00《申》(含活页)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管理办公室5-203西,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本通知指定邮箱(申书以学校+申报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

    联系人:周静,联系电话:0518-80689650,邮箱kdkyb@njmu.edu.cn

     

    附件:

    附件1.2021-2022年度连云港市社科课题指南.docx

    附件2.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