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基层教学组织2023年下半年考核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20      访问次数: 804


各学部:

为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规范教学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提高科教研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南医大康发[2020]18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集体考核

教务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指标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南医大康发[2020]18号)文件执行。

各学部对基层教学组织实行学期考核制(即一年两次),从日常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教师专业发展、自身建设等方面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

(二)个人考核

本次个人考核范围包括以下人群:

1.各学部教学秘书。

2.各学部人事关系在院内的基层教学组织主任和副主任。

鼓励各学部根据学院考核指标结合学部自身实际组织制定详细指标。其它基层教学组织人员由各学部参照学院考核标准自行组织考核。对院外担任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根据实际工作量,由学部组织考核,邀请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经考核合格后,报学院教务处发放工作补贴。

二、考核结果认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的基层教学组织发放相应的补贴。

对于考核获得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人员发放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优秀个人数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控制在总数的10%以内。

三、考核时间安排

(一)基层教学组织及个人自评

各基层教学组织组织自评。各基层教学组织及个人对照相关指标进行自我总结,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表》(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考核表》(附件2)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部教学秘书考核表》(附件3),并将支撑材料交到各学部,由各学部组织初评。

该项工作于20231230日前完成。

(二)学部考评

各学部组织考评小组进行评议,考核小组由各学部负责人担任组长、学部内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师代表作为成员。教务处派人列席,但不参与投票。

考核小组对各自学部所有基层教学组织及个人进行考核评议,打出相应分数并评出等级(优秀≥8585>合格≥60,不合格<60)。其中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须来源于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均不超过总数的15%,不足1/人可按1/人申报。教学秘书可自愿参与学院优秀教学秘书考核。

该项工作于202416日前完成。

各学部在202416日前将考核结果和考评表(附件1-4)交至行政楼205-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255175425@qq.com

(三)学院考评

教务处负责组织学院考评。考核小组由院领导、党政办公室、教务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负责人等作为成员。考评对象为教学秘书、各学部推荐的优秀基层组织及个人。考核形式采用个人PPT汇报+提问+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该项工作于2024115日前完成。

(四)公示

教务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五)表彰

考核结果经公示和异议情况处理后,教务处组织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基层组织及负责人、学部教学秘书予以表彰。

四、其它

1.同等情况下,已经获得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负责人今年不再评选。

2.新聘学系主任、副主任参照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进行考核。

3.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谷雨;联系电话:0518-80689517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表.docx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考核表.docx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部教学秘书考核表.docx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部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