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11      访问次数: 10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学教育教学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第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一)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类别主要包括人文艺术类、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类、专业前沿类等。

2.课程通过线下开展。

3.所有课程需制定详细的教学大纲、任课教师简介及课程简介。课程简介应包括教学内容简介、教学目的、授课计划、考核方式等基本信息。

4.每门选修课总开设课次以10次左右为宜,每次课3学时。

5.2023-2024学年第学期开设的线下公共选修课程下学期一般不再开设。

(二)师资遴选

1.申请开课教师原则上应为我正式在职教师、职工,具有相关课程的知识背景或从业经验,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

2.每位教师原则上一学期只主讲一门选修课

3.所有授课教师需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备课、试讲试讲合格者方可进行选修课教学

二、开设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学部审核。

2.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的课程反馈至学部,由学部通知任课教师做好开课准备。

三、相关要求

1.开课部门要加强对开设课程的建设,注重质量,尤其加强对新开课任课老师资质及教学安排计划审核,严格把好提升选修课教学质量的第一道关。

2.教务处将组织对申请开设选修课的课程材料进行审核,评审不合格将不予开设。

3.第一次开设选修课的课程请按要求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选修课申请表》附件1)和教学大纲(附件2第一次开设的课程只需附件1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请以学部为单位将填写好的《选修课申请表》、教学大纲电子版、纸质版统一收齐后于2024219日下午16:00前报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5106

联系电话王老师;联系电话:80689543

附件1:选修课申请表.doc

附件2:教学大纲和质量标准模板2021新版.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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