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度教学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19      访问次数: 10

学院各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稿)》(附件1)的有关规定,学院现启动2023年度教学奖励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教学奖励成果完成时间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需有发文或证书,凡在奖励办法规定的奖项范围内取得的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均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请各部门积极做好宣传、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务必真实、齐全。各单位集中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须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

(1)申报者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申请表》(见附件4申报省级学科竞赛奖的需根据附件3名单标注对应竞赛序号,未在名单内的比赛不得申报省级学科竞赛,未进行备案的学科竞赛不予奖励

(2)提供获奖证书、获奖批文、参赛文件及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教材建设应提供封面、封底、目录、体现申请者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以及贡献程度等页的复印件一份。

3.申报单位初审后将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汇总表》(见附件5学科竞赛类需在备注里写明比赛类别(根据下拉菜单选择)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申请表》(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汇总表》(附件5)、相关支撑材料均须各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送至 5-108。附件5请提供excel文档电子版,附件4需提供加盖部门章的电子版扫描件,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37231795@qq.com。

5.申报截止时间:20242月27日上午11:00,逾期不接受申报。

三、其他说明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奖,按最终获得的最高奖项进行奖励,奖金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成员贡献大小合理分配。

联系人:裴瑞娟联系电话:0518-83083521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稿).pdf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pdf

附件3.2023年省级学科竞赛认定名单.pdf

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5.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