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9      访问次数: 828

 

各系、部、办、馆、中心、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要求,我院将启动2015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新专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申报程序

    1、系部认真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并进行充分论证后,于65前将拟申报专业报送教务办公室。

    2、系部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申报新目录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新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申请表》于626前报送教务办公室。

    3、学院于7月上旬组织召开申报专业的人才需求论证会和专业办学条件论证会,对各系部拟申报的新专业进行评议,确定拟增设的新专业。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doc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doc

 

康达学院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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