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办、馆、中心、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要求,我院将启动2015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新专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申报程序
1、系部认真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并进行充分论证后,于6月5日前将拟申报专业报送教务办公室。
2、系部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申报新目录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新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申请表》于6月26日前报送教务办公室。
3、学院于7月上旬组织召开申报专业的人才需求论证会和专业办学条件论证会,对各系部拟申报的新专业进行评议,确定拟增设的新专业。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doc
附件2: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doc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doc
康达学院教务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