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江苏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9〕23号)文件精神,2019年将开展省级重点教材遴选及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之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二、申报要求
省级重点教材申报,我院限额1部。除限额外,可额外申报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途径每高校限报1部参评。即我院2019年省级重点教材最多可推荐3部(含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
四、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1式1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1式1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1式5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五、工作程序
1、各学院申报截止时间:请有申报意向的部门、附属医院于2019年9月17日12点前将电子及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2、院级评审时间:教务处组织专家于9月20日前完成院级评审,确定推荐教材。
3、省教材研究会推荐时间:根据学院评审结果,9月22日前推荐1部教材参加省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评审,入围者由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推荐申报省重点教材。
4、省级推荐截止时间:根据院级评审结果,通知相关主编按要求准备材料,学校于10月9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省教育厅。
联系人:付钰赛 赵梦颖
联系方式:0518-80689889
邮箱:fys@njmu.edu.cn
附件1.
苏高教会〔2019〕23号 学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docx
附件3.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docx
附件4.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