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度教学奖励公示(第二轮)

发布时间: 2024-05-14      访问次数: 565

各学部、部门: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师教学竞赛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学院拟对教职工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义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奖励。在首轮审核完成后教务处对进入第二轮的成果进行评审,现将拟奖励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14517日。凡对以上奖励有异议的可在以上时间内向教务处反馈。

联系人:裴瑞娟

电话:0518-83083521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拟奖励名单.pdf


教务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