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师教学竞赛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学院拟对教职工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义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奖励。在首轮审核完成后,教务处对进入第二轮的成果进行评审,现将拟奖励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5月17日。凡对以上奖励有异议的,可在以上时间内向教务处反馈。
联系人:裴瑞娟
电话:0518-83083521
附件: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拟奖励名单.pdf
教务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