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28      访问次数: 970

各系、部、办、馆、中心、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均可申报,优先资助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和教辅人员。

2. 附属医院承担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也可申报,但学院只资助教育教学类课题。

二、申报要求

     1.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分为医学类、理工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育教学类四个领域,具体比例根据每年的申报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决定,但医学类立项数原则上不低于立项总数的50%

2.鼓励学院各类人员自由探索,发挥自主创新能力;鼓励院内跨学科、跨部门的合作研究;强调课题的创新性,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复性或跟踪性研究,为申报更高层次的项目做好培育工作。

3.选题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实用性,鼓励有开拓性、独创性的选题,鼓励结合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独立学院实际和学院学科发展现状进行选题。选题的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力求具体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4.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研究者要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较好的研究基础,具备按照计划完成课题的条件。课题负责人人必须实际主持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研究工作中承担主要任务。

5. 每位教职工每年只能以课题负责人的身份申请一项课题。已经申报校级及以上基金项目并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在本次申报中重复申报。如发现此类情况,并查明属实,将停止主持人两年内申报其它课题。

三、课题类型及资助经费

1.重点项目:对学院发展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创新的项目,申报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每项资助500010000元。其中医学类和理工类每项资助10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育教学类每项资助5000元。

2.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005000元。其中医学类和理工类每项资助50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育教学类每项资助2000元。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者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

2.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中“研究基础”部分有关成果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3. 汇总表:各部门秘书收齐本部门材料后,填写好《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5年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加盖所在部门公章。

以上13两类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所有电子版均可在/s/107/t/275/p/2/c/4630/d/5054/list.jspy上下载。

五、申报时间

以上材料请于1117日上午11:00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10110室),同时将附件23发送电子稿至邮箱kdjw@njmu.edu.cn。所有报送材料均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做好备份。逾期视为不报,不再单独联系。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何淑通、君媛,联系电话:0518-8068954280689517 

附件: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5年课题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