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南医大康连教[2015]43号文)的规定,学院拟对教职工2015年度(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义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经过个人申报、系部审核、教务处审核,现将拟奖励的科研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29日—3月7日下午17:00。凡对以上成果奖励有异议的,可以在以上时间内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赵丹、何淑通。
公示期结束后,我处将向学院学术委员会和院领导进行汇报,具体奖励以发文为准。
具体奖励名单如下:
康达学院教务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