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参照2015年转专业工作经验,经学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级非临床医学专业转入2015级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严格遵循规则与程序,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3.转入人数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4.本次转专业学生需降级就读,即转入2015年级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
5.不接收文科学生转入。
6.2015年已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第二次转专业。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一年级必修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
三、工作程序
4月6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交年级办公室审批,年级办公室将《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汇总后交教务处;
4月7日~11日,符合资格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4月12日~15日,教务处确定考试时间并公布,在监察审计办公室监督下将相关试卷整理、复印、装订并密封;
4月16日,笔试、阅卷、公布笔试成绩;
4月17日~22日,笔试成绩公示;
4月25日~29日,各系(部)组织面试,监察审计办公室全程参与;
5月3日~11日,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5月12日~20日,经学院办公会议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考试组织
如果报名人数少于35人,直接进行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报名人数多于35人,则先进行笔试,然后进行面试。笔试科目为《细胞生物学》和《基础化学》。录取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期终课程考试,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和考试违纪及作弊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新学年开课前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到教务处办理新专业就读注册手续,到转入系(部)报到、上课。
3.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应制定计划,补修所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主要课程。
4.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
5.本次转专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6.请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落实,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教务处 咨询电话:0518-80689543
监审办 监督电话:0518-80689540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