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南医大康连教〔2015〕2号)的有关规定,将面向2015级本科生开展转专业工作。为了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学院成立2015级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前德、张鸿来
副组长:陈龙、王磊、徐文山
成 员:李爱民、徐济达、张海林、徐群为、孟国祥、胡亮、毛曦、何淑通、赵丹
秘书:何淑通、赵丹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3.学院宏观控制转专业人数,转入人数比例控制在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15%。
4.文科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理科专业。
5.分类实施原则。根据我院专业设置、教学资源、社会需求等情况将我院普通本科专业分为控制类专业和非控制类专业两类。其中控制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非控制类专业包括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含方向)。
三、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学生需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在读一年级本科生;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已有期末考试课程没有不及格;
5.申请转入控制类专业学生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5%,申请转入非控制类专业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60%。
四、工作程序
本次转专业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和要求
3月17日~23日,教务处与各系(部)会商各专业转入人数;
3月24日~29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报名、出卷工作,确定考试科目;
3月30日~4月6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交年级办公室;年级办公室将《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汇总后交教务处;每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允许填写一个申请转入专业或专业方向;
4月7日~11日,符合资格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4月12日~15日,教务处确定考试时间并公布,在监察审计办公室监督下将相关试卷整理、复印、装订并密封;
4月16日,笔试、阅卷、公布笔试成绩;
4月17日~22日,笔试成绩公示;
4月25日~29日,各系(部)组织面试,监察审计办公室全程参与;
5月3日~11日,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5月12日~20日,经学院办公会议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考试组织
(一)笔试科目
1.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专业的笔试科目:《细胞生物学》、《基础化学》;
2.申请转入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的笔试科目:《细胞生物学》、《人体解剖学》;
3.申请转入药学、药物制剂专业的笔试科目:《无机化学》、《高等数学》;
4.申请转入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含方向)的笔试科目:《人体结构学》、《高等数学》;
5.申请转入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的笔试科目:《人体解剖学》、《高等数学》。
(二)面试
1.按笔试成绩排名,以1:1.2(进一法)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学生名单,对报名人数少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的,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工作由系(部)组织,监察审计办公室全程监督,采用当场评分。
(三)录取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核成绩有笔试和面试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只有面试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期终课程考试,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和考试违纪及作弊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于新学年开课前到教务处办理新专业就读注册手续,然后到转入系(部)报到、上课并制定学习计划,重修所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主要课程。
3.本次转专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4.请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落实,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教务处 咨询电话:0518-80689543
监审办 监督电话:0518-80689540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人数汇总表(可转入人数).xls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