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06      访问次数: 1720

   为帮助学生提高学习能力,保障学习质量,阶段性检查学习效果,经教务办和系部教研室研究决定,本学期安排部分课程进行期中考试,现将具体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安排(见附件一)

   2. 参加考试学生范围

   大一、大二学生、高年级重修、补修学生。

   3. 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期中考试所有科目均为闭卷考试,由教务办统一安排。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下述证件的其中一种: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无证件或证件信息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符合考试条件的学生必须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考。考试日程表上凡标注“+”号的为重修(补修)学生人数和考场。

 (3)本次期中考试成绩折算后计入该课程考核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由开课系部确定并在考试前由任课老师向学生公布。

 (4)各位考生要严格遵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考场纪律》,树立优良考风考纪。一旦发现违纪作弊行为,学院将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考试违纪与作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有关监考事项

 (1)学校重申,期中考试是学校组织的重要考试之一,考务及考试组织等工作应完全按照期末考试的要求开展。请各单位在考前务必对参考学生及教师进行培训,防止违纪违规现象的出现。

 (2)监考教师负责查看考生有效身份证件,组织考生按座位表对号入座。

 (3)开考前监考教师要宣读考场规则,并务必清场。

 (4)重修的学生,监考人员要按重修名单核对考生信息,由考生签名予以确认。

 (5)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考场监考记录表,随试卷存档。

 (6)请各位老师提前5个工作日将试卷送至10-208文印室印刷。

 

教务办公室

201645

 

附件一: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4级、2015级期中考试日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