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22      访问次数: 1054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康达研究院,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院外专家评审,并经学院高级专家组最后审定,2016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最后立项课题为33项。其中,重点项目12项,一般项目21项。此次获准立项的医学类和理工类课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育教学类课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2万元。详细立项名单及经费资助金额见附件1。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附属医院承担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均可申报;学院为获得立项的教育教学类课题提供资助,其它类课题由医院提供资助或自筹。”今年附属泰兴市人民医院3位申报医学类课题的老师的研究经费由医院负责等额提供资助。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获准立项的老师尽快完成开题并填写开题报告书(附件2)。为了促进交流,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将在下学期开学初组织重点项目的开题,请获批重点项目的老师提前做好准备。为了做好课题的过程管理,请课题负责人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3)或《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一般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4),各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对项目主要研究内容、进度安排、经费支出等方面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促进项目按期完成。

附件2(一式一份)、附件3或附件4(一式三份)的纸质稿请于20171月1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108),电子稿以部门为单位集中发至kdjw@njmu.edu.cn。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徐君媛,联系电话:0518-80689517。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科研发展基金立项课题名单及资助经费一览表.xls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开题报告书.doc

附件3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doc

附件4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一般项目计划任务书.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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