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0      访问次数: 1364

学院各部门

为支持留学人员在连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推进留学人员科技项目市场化和产业化,根据《连云港市“海燕计划”实施办法》(连人社规〔2015〕5号)精神,现就开展2017年度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三)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好的应用开发前景。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标准

资助项目及经费分以下两类:

(一)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4-5万元。围绕连云港市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型装备制造以及港口和临港产业的发展需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市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二)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2-3万元。资助新近来连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项目研究。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好应用开发前景。

各部门在申报时可不对项目进行类别划分,统一按科研项目申报。以往已获资助,且资助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再受理申报。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市人社局和市人才办审定等程序后,按重点项目、启动项目予以资助,并择优推荐参加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留学人员择优资助项目评选。

三、申报材料

(一)《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请表》纸质版本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填表说明”后填写。

(二)另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下述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回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立项文件等复印件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和申报项目水平的有关材料。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纸质版本一份,请装订成册。“申请表”和附件材料的纸质版本统一装入档案袋内,并将“申请表”的封面上补充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打印在A4纸上粘贴在档案袋上。

(三)《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为确保能及时通知有关事宜,请完整填写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

项目申报中涉及到的相关表格可从www.lyghrss.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报送要求

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7223日(周四)上午11:00前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君媛 联系电话:80689517。


 附件1:连云港市“海燕计划”申请表.doc

 附件2:连云港“海燕计划”申请汇总表.xls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