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级护理学专业申请自主联系、落实实习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0      访问次数: 2938

一、各专业学生的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的实习布点情况,统筹安排。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自行落实及中途转换实习单位,2014年级护理学专业实习时间为2017424日至20184月份。

二、因特殊情况要求自己联系、落实实习单位者,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1、所落实的实习单位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与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有工作意向,申请人可出具相关就业协议或者拟录用证明。

2)具备完成相应专业实习计划的条件,能确保护理学本科实习质量。

3)实习单位必须为科室齐全的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实习科室及时间详见附件1

2、学生必须做到

1)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全面完成实习计划。

2)服从学院及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

3)参加学院组织的三轮毕业理论考核(在学院的各实习点内进行)

4)如个人联系的实习单位为学院的实习点,个人落实的名额不得占用学院统一安排的名额。

5)必须在315日前具体落实并上交自联表,逾期不予办理。

3、申请程序

1)个人书面申请并由家长签字(提供医院基本条件并说明主要理由)。

2)认真填写“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附件2)中的有关内容,并将反馈表交学院。

3)经院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者,由学院正式通知学生本人。

4)学院与自联学生及家长签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

5)实习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转实习单位者,必须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

6)审核不通过者服从学院安排,实习安排一旦确定不得变动。

  附件1,:护理学实习科目及时间分配.docx附件2: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