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医科大学江苏康达医药卫生发展研究院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3      访问次数: 112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与南京医科大学在科研方面的合作,现将《南京医科大学江苏康达医药卫生发展研究院关于课题设立的规定》转发给你们(附后),请你们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卫技人员申报2017年康达医药卫生发展研究院科研项目。项目申请书请从江苏康达医药卫生发展研究院网页(http://kdmh.njmu.edu.cn/)下载,填写后打印一式三份,于2017420日前报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行政楼108室。

联系人:徐君媛,联系电话:051880689517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康达医药卫生发展研究院

                      2017220


  

附件:

南京医科大学江苏康达医药卫生发展研究院

关于课题设立的规定

  

1、本课题以应用性研究为主,学术性研究为辅。

2、以研究院名义下达的课题类同于南京医科大学校级课题,以课题编号识别。

3、课题委托单位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自然科学项目每项5万元,社会科学项目每项3万元),打入康达学院账号,研究院扣除20%作为管理费(用作包括专家评审费用等),余款分2次打入研发单位账号。

4、研究院每年公布课题指南,各委托单位申报,研究者提供标书,经专家评审和委托单位同意,签订研究合同。

5、研究结题以成果形式,包括有形物体,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等,并对委托单位负责。有关知识产权问题可以根据资助情况,以合同形式协商解决。

6、参研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学历、职称和研究经历,范围由委研单位建议。

7、研究时限一般为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