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生工作处: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稿)》(南医大康连教〔2016〕37号)的有关规定,将在2016级本科生中开展转专业工作,为了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前德、张鸿来
副组长:陈龙、王磊、徐文山
成员:励建安、李爱民、徐济达、张海林、徐群为、
孟国祥、孙新、丁勇、胡亮、毛曦、
何淑通、赵丹
秘书:何淑通、赵丹
二、转专业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严格遵循有关规则与程序,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3.学院宏观控制转专业人数,转入人数比例控制在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20%。2016年级各专业转专业学生人数见附件1。
4.分类实施原则
根据我院专业设置、教学资源、社会需求等情况将我院普通本科专业分为控制类专业和非控制类专业两类。其中控制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
非控制类专业包括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医学信息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医药贸易与管理方向)。
三、转专业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在读一年级本科生。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申请转专业学生完成本专业大学一年级全部必修课程学习,且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5.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第一学年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5%、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学生第一学年所学课程(不含军事、体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申请转入非控制类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不作要求。
四、本次转专业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和要求
4月1日~4月15日,教务处与各系(部)会商各专业转入人数;
5月5日前,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发文布置报名、出卷工作,确定考试科目;
7月4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交年级办公室;每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允许填写一个申请转入专业或专业方向。在报名前,学生需参加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
7月5日前,年级办公室完成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并将《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3)及学生个人申请表汇总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7月6日前,教务处对符合资格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7月10日,教务处组织转专业学生进行笔试、阅卷并公布进入面试学生名单;
7月12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
7月13日,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7月14日—7月20日,教务处公示转入学生名单;
9月1日前,完成转专业学生编班、发文;
9月2日,转专业学生进入新年级新专业报到注册。
五、录取程序
(一)笔试
1.对申请转入专业人数少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的1.2倍(含)时,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申请转入专业人数多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的1.2倍时,需先进行笔试。
2.笔试科目
根据各专业要求,笔试科目,详见附件4。
(二)面试
对笔试成绩列前的学生按1:1.2(进一法)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监察审计办公室全程监督,采用当场评分。
(三)录取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核成绩有笔试和面试的,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综合分数;只有面试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其它事项
1.对于高考文科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专业的学生,除满足转专业基本条件、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考核合格外,还必须降级就读。
2.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须补修所缺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主要课程。
3.本次转专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落实,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咨询电话(教务处):0518-80689543
监督电话(监审办):0518-80689540
附件: 1.
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人数汇总表(可转入人数).doc
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3.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转专业申请汇总表.doc
4.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笔试科目.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