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和2017年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4      访问次数: 1340

学院各部门: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15年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和2017年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医大教[2017]38号)精神,学校教务处将于近期开展“十二五”第三批(2015年)教育研究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同时,启动“十三五”第一批(2017年)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十二五”第三批(2015年)校级教育研究课题。

(二)按期结题

1.提交《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请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申请书和开题报告中的研究目标、内容进行课题总结,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十二五”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3),《结题报告书》中的专家评审意见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阅。

2.提交研究报告一式1份。对研究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主要观点特色进行总结。

3.提交附件材料一式1份。将课题相关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的原稿及杂志接受函、报刊通讯稿、教材(封面及目录)、教学文件、获奖证书等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不易打印的电子成果可以刻录成光盘。

4.结题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下拨剩余的研究经费,并颁发结题证书。

5.根据《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研究课题奖励办法》,结题评审的同时将依据课题研究质量进行评优,并给予相应奖励。

(三)延期结题

1.如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4),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即截止2018630日;申请延期课题在延期期间可随时提交以上结题材料,学校将不再另行下发通知和组织集中结题。

2.根据《南京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指南》规定,所有延期结题和结题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将不能申请新的校级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原则暂停一届。

(四)学院教学办提交结题汇总表(含延期,附件5)一式1

二、立项申报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选题须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实用性,鼓励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和填补交叉学科间空白领域的选题。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申报。

2.研究主题需重点突出。申报项目可参照《指南》选题;自选项目需突出创新性和研究的价值。

3.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力求具体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4.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研究者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较好的研究基础,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条件。课题申报人必须实际主持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研究工作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5.已有在研项目但尚未完成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届教研课题。

(二)课题类型及资助经费

1.重点项目:对学校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研究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重中之重项目可增加投资力度。

2.一般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内(含35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每项资助3,000元。

4.自筹经费项目:由学校立项,课题所在学院(附属医院)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南京医科大学“十二五”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6),一式3份。

2.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中“研究基础”部分有关成果证明材料,一式1份。

3.《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7),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请于2017620日上午1100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送至学院教师发展中心(10210室),不接受个人报送。所有纸质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做好备份。

联系人:徐君媛、何淑通;联系电话:0518-80689517

  

    具体要求见教务处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网站

http://202.195.181.46/_s69/56/f4/c2518a87796/page.psp

    

    附件:南医大教[2017]38号:关于开展2015年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和2017年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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