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聘任课程负责人。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课程负责人制度(试行)》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1.面向学院有学院自有教师和医院长期外聘教师承担的课程进行选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个专业的每门课程原则上均需遴选一名骨干教师担任该门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对于条件不具备的可暂不选聘。《英语》、《体育》等公共课程暂不列入选聘范围。
2.根据学院师资的实际情况,分步骤设置课程负责人,专业主要课程原则上应先设置课程负责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等专业涉及执业资格考试的课程应优先设置课程负责人。
3.选聘课程负责人应以学院青年教师为主,并应和青年教师培养相结合,力争让更多的青年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使青年教师获得成长。
4.应在本院工作一年及以上。对于个别特别优秀的教师、且系部工作急需,可根据自身特殊需要进行选聘。
二、申报条件
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课程负责人制度(试行)》(附件1)规定的各项条件。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下发选聘通知。
2.个人自荐与系部推荐。在11月11日前完成个人自荐和系部推荐工作,将《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课程负责人推荐表》(附件2)上交教务处(10-106),电子版发至kdjw@njmu.edu.cn。
3.学院组织遴选。在11月21日前完成。
4.公示。在11月25日前完成。
5.发文聘任。在12月1日前完成。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赵丹 联系电话:0518-80689517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课程负责人制度(试行).doc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课程负责人推荐表.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