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负责人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27      访问次数: 760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发挥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了养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专业负责人制度(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聘任专业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学院所有专业(含方向)均纳入选聘范围。

二、申报条件

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专业负责人制度(试行)》(附件1)规定的各项条件。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下发选聘通知。
2.个人自荐与系部推荐。在11月11日前完成个人自荐和系部推荐工作,将《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专业负责人推荐表》(附件2)上交教务处10-106),电子版发至kdjw@njmu.edu.cn

3.学院组织遴选。在11月21日前完成。

4.公示。在11月25日前完成。

5.发文聘任。在12月1日前完成。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赵丹联系电话:0518-80689517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专业负责人制度(试行).doc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专业负责人推荐表.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17年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