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院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27      访问次数: 793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康达研究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精神,院级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2017年学院首次组织开展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各系、部、部门、附属医院、其他教学相关部门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成果能集中反映学院近几年来在教学建设、改革以及管理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力求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即非常规工作)。

2.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具有示范、参考和推广价值;或反映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学院或上级领导部门的决策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意见和改革方案,被吸收采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1)其他有关条款规定。

4.成果完成人限5人以内(含5人)。

5.曾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但近年来在研究与实践中无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再予以评选。

三、名额分配

本次实行限额申报,由各系、部、办、馆、中心、附属医院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初选,最后上报名额见下表:

部门

数量

部门

数量

基础医学部

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系

1

临床医学部

2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淮安一院

1

护理学系

1

附属连云港东方医院

1

药学部

1

附属连云港妇幼保健院

1

理学部

2

附属连云港中医院

1

人文与管理学系

1

附属泰兴医院

1

外语系

1

教务处

3

体育部

1

其它职能部门

各1

康复医学部

1

康达医药研究院

1

申报时请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表中所列的是最高限额,可以少于表中所列的数字。

附属医院应该承担学院教学任务两年以上,所开展的教学改革取得一定的效果。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请参照“申报书填报要求”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2.反映成果的附件材料,可以包括:

①成果相关教学论文复印件;

②成果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与申报书填写奖项一致);

③成果相关教材(课件)封面复印件;如成果本身为教材,须提交原版样书;

④如成果已通过鉴定,须提供鉴定书复印件;

⑤其它反映成果改革实施成效的支撑材料。

3.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成果内容准确、真实,于2017年11月11日前报送如下材料:

①《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

②附件材料,首页应为目录,单独装订成册,不要和《申报书》装订在一起,一式1份。

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有形成果一览表》(附件3),一式1份。

④《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

注:每项成果所有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封装,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正面,以系、部、部门、附属医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人做好备份。

以上①、③、④需同时提交电子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kdjw@njmu.edu.cn

五、奖励办法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共6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3-4项。获奖项目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0000元、5000元、2000元。

 次获奖项目将择优向南京医科大学、连云港市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校级、市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系人:赵丹;联系电话:0518-80689517。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doc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有形成果一览表.doc

      4.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