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8年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督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08      访问次数: 689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

规范学院学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加强学生在毕业实习阶段科研能力培养,促进教学相长教研结合,现面向全院教职员工遴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督导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在本岗位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目前需要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包括预防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物制剂、公共事业管理,要求参与遴选教师从事专业上述专业相关

3.学历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能够熟练运用信息检索平台,能够阅读英文文献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

4.近两年内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文章或已获得省级及以上课题立项者优先。

5.多人参与的课题项目研究者可申报团队指导教师。

6.往年已申报过的教师需重新申报。

二.遴选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填写《2018年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督导教师申报表》,于11月14日前交学院教务处实习管理科。

2.鼓励各系、部部门满足遴选条件的教职员工申报。

3.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按照相关职称比例进行筛选,最后确认名单并公示。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督导教师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为所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应认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制定研究方案、开题以及论文撰写。

2.对于由校外人员(如医疗单位实习带教老师)所指导实习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安排院内教师进行督导,督导教师有义务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进度、质量进行把控。

3.遴选结束后,由教务处下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在每年的3月份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督导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4.对遴选后产生的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督导教师,教务处整合汇总后报各系部,由各系部根据当年毕业生情况具体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督导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督导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工作量。

附件附件:2018年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督导教师申报表.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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