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和2020届部分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 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8      访问次数: 697

各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20121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我院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规范完整,加强毕业生图像信息在就业过程中的有效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时间

2018329。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二、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班级

1.2019届部分毕业生:包括2014级预防医学专业,2015级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药学专业、药物制剂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护理学(专转本)专业。

2.2020届部分毕业生:包括2015级临床医学专业(含全科医学方向),2016级护理学专业。

三、信息核对及缴费

信息核对:请参加本次图像信息采集班级的班长于39到教务处(10106)领取核对表,各班同学核对无误后签字。

缴费:本次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1469号文件执行,每人12元。请参加本次图像采集班级的班长按核对表上班级实际人数收齐费用,凭核对表(以班级为单位)于39日或312到教务处(10106)刷校园卡缴费。

四、拍照注意事项

1.拍照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进行拍摄;

2.拍照时应穿白色上衣,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3.各班级请根据安排表(另行通知)组织学生按照学号顺序,提前5分钟进入拍照现场;请各年级辅导员老师根据通知要求,协助做好组织工作。

4.因为本次信息采集的照片与学生的毕业信息高度相关,所以请各位同学务必克服困难准时参加,并做好信息核对工作。

5.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0689543


附件1: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xls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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