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学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1      访问次数: 751

临床医学部、药学部: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和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186)文件精神,我院医学检验技术、药物制剂专业今年需要进行专业授权审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审核权限

为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已取得学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可按程序自行开展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审核工作,经教育厅复核后发文公布审核备案结果。我院自2015年开始开展学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

  1. 开展审核专业

医学检验技术、药物制剂

  1. 审核办法

各专业严格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开展专业自查自评,尤其是专业核心指标建设情况,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

由专业所在系部组织专家组对拟授权专业的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评审,并将审核结果汇总到教务处,统一报省学位委员会。

评审专家组由本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院外专家组成,原则上每个专业5人。实地评审每个专业为半天时间,主要程序为:

1.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约15分钟;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45分钟;

3.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约20分钟;

4.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约40分钟;

5.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填写《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附件3),约30分钟;

6.专家组向学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反馈专业评审意见和建议,约30分钟。

  1. 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在42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请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10106室)。

联系人:何淑通、谷雨。

联系电话:0518-8068954180689543


附件: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doc

     附件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doc

     附件3: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含实地考察专家组名单).doc



康达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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