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康达研究院,附属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启动学院首批精品课程申报工作,请认真组织实施。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各专业主要课程,一般要求在院内连续开设3年以上。
2.申报的课程应有相应的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方案。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跟踪学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
3.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承担和组织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
4.一位教师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且须承诺三年内课程教学视频上网达到课程内容的60%。
二、申报程序
1.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学习《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由课程负责人申报,各系、部初评推荐。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系、部申报的精品课程进行汇总评审,初步确定拟立项课程名单,报学院审批。
4.对学院审批通过的立项课程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公布立项建设课程。根据实际情况,立项课程将择优推荐申报院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三、申报材料
请各系、部于4月25日前将《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5份)、《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10-108),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wbkdxy@163.com。
联系人:聂 倩
电话:0518-80689545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