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各专业申请自主联系、落实实习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6      访问次数: 5204

一、我院2018年医学类相关专业实习教学工作由教务处结合各专业教学要求统筹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自行落实及中途转换实习单位。

二、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强化实习质量,我院2014级临床医学(含全科医学方向)专业临床实习教学由南京医科大学教务处统一安排,2015级康复治疗学专业临床实习教学由南京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统一安排,以上专业不允许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2015级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实习教学由学院教务处安排,同时将严格控制自联实习人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自主联系、落实实习单位者,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1、所落实的实习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与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有工作意向,申请人需出具已签订的就业协议或者拟录用证明(非接实习证明)。

2)具备完成相应专业实习计划的条件,能确保本科实习质量,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生所自联实习单位需要具备本科生论文指导水平。

3)实习单位必须为具有本专业相关科室的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2、学生必须做到

1)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全面完成实习计划。

2)服从学院及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

3)实习往返需自行(前往实习单位、解决住宿等),无交通与行李托运补贴。个人落实的名额不得占用学院统一安排的名额,请同学们慎重考虑。

4)实习期间需要返校参加学院组织的实习中期教学检查。

三、2014年级临床医学专业(含全科医学方向)实习时间暂定为2018年6月中旬至2019年6月中旬、2015年级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专业实习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23日。

3、申请程序

1)个人书面申请并由家长签字(提供医院基本条件并说明主要理由,教务处进行审核)。

2)认真填写“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附件1)中的有关内容,并将反馈表交学院。必须在2018年5月7日具体落实并上交自联表至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3)经院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者,由学院正式通知学生本人。

4)学院与自联学生及家长签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附件2)。

5)实习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转实习单位者,必须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

    附件1: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doc

                    附件2:自联协议书(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