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对南京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的规划要求,现将进行2016年之前(含2016年)南京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6年之前(含2016年)南京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
二、结项要求
根据立项申请书所承诺的结项要求进行结项。请于2018年12月12日下午16:00前将以下结项材料交至康达学院10栋110室。
三、结项材料
请按照申报时结项要求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项目结题总结表》,并将结题总结表纸质签章版一份,后附发表论文复印件一份按时上交。电子版结题总结表(以结题+部门+姓名命名)以及发表论文扫描件(pdf格式)请发送至邮箱651456806@qq.com。
四、其他
1、项目负责人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结项,项目将以终止处理。
2、所有项目经费将于12月20日收回。
3、已离职人员项目由各单位汇总,统一中止。
4、结题审核通过后,由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处统一制作结题证书。
联系人:黄悦,电话0518-80689889。
详细通知见http://kjc.njmu.edu.cn/0b/b1/c1021a134065/page.htm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项目结题总结表.doc
附件2:2015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项目一览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