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级药学、药物制剂、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29      访问次数: 3102

药学部、人文与管理学系、学生工作处:

    为充分合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满足学生对未来的就业需求,进一步体现实习工作的人性化管理,在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前,允许学生先自行联系符合教学要求的实习单位。请有自联意向的同学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申请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并请自联单位盖章后,于1029之前至各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分管辅导员处汇总,审核通过后,自联实习同学签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过期之后,不得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

实习时间及可联系的实习单位见下表:

专业

实习时间

可联系的实习单位

药学、药物制剂

201912—201962

医院药事部门、医药公司等

医疗保险方向

201912—201962

保险公司、社会保险机构、医院医保办、医保结算中心等

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201912—201962

医院、卫生系统行政部门等

医药贸易与管理方向

201912—201962

药品招标与采购部门、医药公司等

药学、药物制剂专业自联实习单位必须具备论文指导能力,并要保证论文质量。

   请同学们与家长认真考虑,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习管理科联系,电话0518-80689887

  

文件下载: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申请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189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