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研究指南》(附件1)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南京医科大学2017 年立项校级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同时启动 2019年“十三五”第二批校级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一、2017 年课题结题
(一)结题范围
2017 年立项全部“十三五”第一批校级教育研究课题(附件2)。
(二)按期结题
1.提交《结题报告书》一式 3 份。请课题负责人认真总结并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 3)。
2.提交研究报告一式 1 份。对研究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主要观点、特色等进行系统梳理,对应申请书总结研究任务完成情况。
3.提交附件材料一式 1 份。将课题相关成果,如发表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的原稿及杂志接受函、报刊通讯稿、教材(封面及目录)、教学文件、获奖证书等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不易打印的电子成果可以刻录成光盘。
研究报告、附件材料请合并装订,研究报告在前。
4.提交结题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5.各类课题结题具体要求见《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研究指南》。经评审通过结题的,核拨剩余研究经费并颁发结题证书。
6.根据《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研究课题奖励办法》,结题评审的同时将依据课题研究质量进行评优,并给予相应奖励。
(三)延期结题
1.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 4),延期时间不得超过 1 年,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申请延期课题在延期期间可随时提交以上结题材料,不再另行下发通知和组织集中结题评审。
2.提交结题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3.根据《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研究指南》规定,所有延期结题和结题未通过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一届校级教育研究课题立项,原则暂停一届。
二、2019 年课题申报
(一)课题类型及资助经费
本次课题申报设立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立项项目三大类。
1.重大招标项目。对学校中长期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中宏观指导意义的研究项目,每项资助 30,000 元;申报人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招标项目采取集中会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评审方式,没有适当标的不予立项。
重大招标项目选题:
①“思想引领、知识传授、能力提升”三位一体课程思政建设研究
②专业建设发展质量追踪和反馈机制研究
③临床医学“5+3+X”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④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⑤校院融合医教协同育人机制研究
⑥高水平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指标研究
⑦教师教学业绩评价考核体系研究与构建
⑧医学院校国际化指标和建设路径研究
2.重点项目。对学校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研究项目,每项资助10,000 元;申报人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立项项目。“立项项目”根据评委评审意见,产生“立项资助”和“立项自筹”两类,“立项资助”项目资助 5,000 元/项;“立项自筹”项目自筹经费标准不低于“立项资助”项目。
(二)申报要求
1.每项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 1 人。
2.每人每届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 1 项,超额申报取消申报资格;已有在研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3.每人每届参与项目(含主持)不得超过 2 项。
4.不同申报类别不穿插评审,请谨慎填写申报类别。
(三)申报名额
1.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6。
2.分配名额中不含重大招标项目。
3.分配名额中重点项目所占比例不得超过 10%,请各学院和申报单位认真审核项目申报类别和比例。
4.分配名额可以少报,不可多报。
(四)申报材料
1.《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 7),一式 3 份。
2.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中“研究基础”部分有关成果证明材料,一式 1 份。
3.《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8),一式 1 份。
三、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以系部/部门/教学基地为单位统一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10号楼 106 室);附件 3-5、7-8 需以部门为单位同时集中发送电子文档至:3255175425@qq.com,或 QQ 在线传送。
所有纸质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联系人:谷雨,联系电话:0518-80689517。
附件:
南医大教研课题.rar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