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门、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校级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2020年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院各系、部,部门、附属医院、其他教学相关部门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成果能集中凝练学院近几年来在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以及管理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具有较好的综合性、科学性和创新性。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具有较好的示范和推广价值,或针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为学校或上级部门的教育教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或解决方案,成效显著。
3.符合《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奖励条例》(见附件1)其他有关条款规定。
4.成果完成人限5人以内。
5.曾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但近年来在研究与实践中无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再予以评选。
三、名额分配
我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最终推荐5项参评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独立分配名额的教学单位,不通过我院进行申报。鼓励跨学院(医院)、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申报,跨单位联合申报成果不占分配名额。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请参照“申报书填报要求”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 2)。
2.反映成果的附件材料,可以包括:
①成果相关教学论文复印件;
②成果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与申报书填写奖项保持一致);
③成果相关教材(课件)封面、版权页复印件;如成果本身为教材或专著的,须提交原版样书电子件;
④如成果已通过鉴定,须提供鉴定书复印件;
⑤其他反映成果改革实施成效的支撑材料。
3.请各部门及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成果内容准确真实,并于2020年7月1日前报送如下材料:
①《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 2),PDF、WORD 电子文档,需签字、盖章处请扫描后插入电子文档。
②附件材料。附件首页应为封面,与申报书封面相同,封二应该为附件目录;附件单独汇编成册,不要和《申报书》编制在一起,仅需 PDF 电子文档;一项成果一个 PDF 附件文件。
③《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PDF、WORD 电子文档,PDF 文件须附院/部门盖章、部门负责人签字。
特别说明:请以附院、部门为单位提交材料,做到一项成果一个独立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成果名称+单位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文件夹内包含三份材料,即申报书 PDF、WORD文档、附件材料PDF文档;《汇总表》PDF、WORD 文档。
本次申报不提交纸质材料,电子材料请发送至3255175425@qq.com。
五、表彰奖励
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成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021 年为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年,获得一等奖的校级教学成果将优先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请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科学凝练,力求全方位、立体化展现教学改革与探索的成果与收获。
联系人:谷雨;联系电话:0518-80689517。
附件:
1 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pdf
2 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3 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