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南医大康教〔2016〕35号文)的规定,学院拟对教职工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义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奖励。经过个人申报、学部初审、教务处汇总审核、专家评审,现将拟奖励的教学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7月18日—7月25日。凡对以上奖励有异议的,可在以上时间内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 裴瑞娟 聂 倩
电 话: 80689889 80689541
具体奖励名单见附件。
附件: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9年教学奖励公示.pdf
教务处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