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18届毕业生补授学位证书名单公示(三)

发布时间: 2020-07-31      访问次数: 824

近期,我院2018届尚未授予学位的学生积极申请参加课程重修考试。截止至2020729,根据已出成绩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教务处审核1人符合授予学位要求。

现将拟补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生名单进行第三批公示,公示日期自20207318月1日上午11点。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老师处反馈。补授的学位证书颁发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为2018届毕业生补授学位证书名单公示.xls


康达学院教务处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