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2018届尚未授予学位的学生积极申请参加课程重修考试。截止至2020年7月29日,根据已出成绩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教务处审核,1人符合授予学位要求。
现将拟补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生名单进行第三批公示,公示日期自2020年7月31日至8月1日上午11点。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张老师处反馈。补授的学位证书颁发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为2018届毕业生补授学位证书名单公示.xls
康达学院教务处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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