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财务处: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品牌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南医大康教[2016]34号)文件精神,教务处组织了院级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中期考核及动态调整申报工作现将各品牌专业考核及动态调整情况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品牌专业建设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建设期结束后,由学院教务处组织验收。省级一流专业由江苏省教育厅组织验收。各责任学部应建立专业建设多元投入机制,规范过程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高质量实现建设目标。
二、学院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结合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采用培育学院品牌专业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培育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的方式实施。
三、项目责任学部要在总结学院品牌专业前三年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落实项目建设,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课程思政,明确建设目标、理清建设思路、落实建设责任,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推进品牌专业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确保取得显著建设成效。
四、学院品牌专业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品牌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认真制订《项目建设方案》(附件2)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项目任务书》(附件3),进一步分解建设任务,细化建设要求、强化推进措施,落实项目责任,任务书将作为经费划拨、项目管理及验收的重要依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需报教务处备案。省级一流专业参照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五、请各责任学部认真制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于11月12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五份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并同时提交电子稿至fys@njmu.edu.cn。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联系人:付钰赛,电话:0518-80689889。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品牌专业中期考核及动态调整结果.doc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品牌专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doc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任务书.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