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重点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16      访问次数: 1086

学部、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1〕27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省级重点教材遴选及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之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申报全国优秀教材的项目、省级优秀培育教材等不在省重点教材遴选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1.省级重点教材申报,我限额2部。

2.教材主编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本次申报需和南医大一起申报,涉及到院系等意见均由学院盖章。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学院填写)1式1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学部填写)1式1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1式5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其他

1.各学院申报截止时间: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2021年8月2012点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10-210,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至邮箱:337231795@qq.com。

联系人:裴瑞娟

联系电话:80689888

 

申报工作有关文件、表格请见附件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高教会[2021年27号]).zip


教务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