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1届本科结业生和尚未授予学位的学生积极申请参加课程重修考试。截止至2021年7月26日,根据已出成绩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教务处审核,又有3人符合毕业资格,3人符合授予学位要求。
现将拟补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生名单进行第二批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日期自2021年7月27日至29日上午11点。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提交说明至教务处邮箱进行反馈,邮箱:kdjw@njmu.edu.cn。补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颁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2021届毕业生补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名单公示(二).pdf
康达学院教务处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