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级药学、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通知
相关学部、学生工作处:
为充分合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满足学生对未来的就业需求,进一步体现实习安排工作的人性化管理,在学院统一安排实习的同时,允许2018年级药学、公共事业管理(各方向)、医学信息工程专业学生自主联系符合专业实习要求的实习单位,详细安排如下。
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程序如下:
1.实习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2022年6月。
2.申请人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临床)实习管理规定》中第六章的有关要求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并逐级审批,审批完成后,请于11月25日之前交至所在学部学工办,统一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由教务处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3.学部学工办组织申请人及家长签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并留存。
4.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不予核报实习相关费用,详见http://kdjw.njmu.edu.cn/2020/0623/c10928a172939/page.htm。个人落实的名额不得占用学院统一安排的名额,请同学们慎重考虑。
5.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同学需按照学院毕业(临床)实习管理相关规定(http://kdjw.njmu.edu.cn/2018/1102/c10928a136711/page.htm)完成实习任务,同时需按照学院毕业论文相关规定(http://kdjw.njmu.edu.cn/2020/0924/c10928a177701/page.htm)完成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否则将无法毕业。
6.未如期提交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的同学,将由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单位。
7.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吴老师、江老师,联系电话0518-80689542。
附件: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doc
教务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