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学位补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1      访问次数: 3583


各有关学部:

2021年下半年学位补授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学部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通知相关学生(20202021届毕业生未授予学位的)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对本学部毕业生学位进行资格审核。

申请授予学位的同学于126日前向所在学部提交学位申请表及其他补授学位证明材料。各学部认真审核,经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以及学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务必于202112815:00前将书面材料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政楼106),电子汇总表发至邮箱kdjw@njmu.edu.cn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pdf

      2.2021年下半年补授学位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