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南医大医教所文件通知,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根据通知要求,我院可推荐1项成果,请做好部门内初审。
其他事宜请严格遵照南医大医教所通知执行,请于4月29日前根据通知上的材料要求,以部门为单位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255175425@qq.com,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205-1办公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zip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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