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9年级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落实实习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6      访问次数: 3471

关于我院2019年级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落实实习任务的通知

 

康复医学部、医学技术学部、学生工作处:

为保障毕业实习阶段的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各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2019年级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生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落实实习任务。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落实实习任务的基本要求如下:

1、自主联系的实习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实习单位为国家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

2)实习单位具备完成相应本科专业实习计划的条件,具有相关专业科室,能确保实习质量;

3)实习单位所在地必须为家庭住址所在地;

4)已正式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不受上述条件约束。

2.实习学生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严格按照相关专业毕业实习大纲要求,全面完成实习计划;

2)严格服从学院及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

3)必须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实习、毕业考核任务;

4)如自主联系的实习单位为学院的实习单位,个人落实的名额不得占用学院统一安排的名额;

3.申请程序

1)申请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在430日前将自联表交至学部学工办,由学工办汇总后交至教学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办理。

2)个人书面申请并由家长签字(提供实习单位基本条件并说明主要理由)。

3)认真填写“自联实习单位情况反馈表”中的有关内容,并将反馈表交学院。

4)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结果经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相关学部会审后予以公示,同意者由学院正式通知学生本人,不同意者由学院统一安排。

5)学院与自联学生及家长签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

6)实习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转实习单位者,必须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                    

附件:

1.自联实习单位申请表.docx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自主联系实习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责任协议书.doc

3.康复治疗学专业实习大纲.pdf

4.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实习大纲.pdf

5.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实习大纲.pdf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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