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稿)》(南医大康发〔2021〕63号文)的规定,学院拟对教职工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义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奖励,同时对2021年度信息化教学资源比赛获奖项目与优秀组织进行奖励。
经过个人申报、学部初审、教务处汇总审核、专家评审,现将拟奖励的教学成果予以公示。
本次奖励按照新修订文件进行,国家级奖励组织单位需为教育部,省级奖励组织单位需为省教育厅。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7日—5月24日。凡对以上奖励有异议的,可在以上时间内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裴瑞娟
电 话:83083521
具体奖励名单见附件。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21年度教学奖励公示.pdf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1年度教学奖励公示(2021年度信息化教学资源比赛获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