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校级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2022年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学部、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内容为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能够集中凝练学院或学部、部门近几年来在教育教学建设、改革以及管理中取得的突出成绩。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具有较好的示范和推广价值,或针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为学院或上级部门的教育教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或解决方案,成效显著。
3.符合《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奖励条例》(见附件1)其他有关条款规定。
4.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近年来在理论和实践上尚未再有重大突破和创新的成果,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5.申报2022年学院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可同步申报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
三、名额分配
我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最终院内推荐2项、院外推荐11项参评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独立分配名额的教学单位,不通过我院进行申报。鼓励跨学院(医院)、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申报,跨单位联合申报成果不占分配名额。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四、申报材料
1.请参照“申报书填报要求”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
2.反映成果的附件材料(附件4),可以包括:
(1)成果相关教学论文复印件;
(2)成果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与申报书填写奖项保持一致);
(3)成果相关教材(课件)封面、版权页复印件;如成果本身为教材或专著的,须提交原版样书电子件;
(4)如成果已通过鉴定,须提供鉴定书复印件;
(5)其他反映成果改革实施成效的支撑材料。
五、具体要求
请各部门及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人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成果内容准确真实,并于2022年9月28日前报送如下材料:
1.《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 3),提交WORD和PDF两种格式。PDF格式中签字、盖章页需为签章后原件扫描版本。
2.《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附件4),单独汇编成册,提交PDF格式。如有成果鉴定页,则需为原件扫描版本。
3.《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提交WORD和PDF两种格式,PDF文件须为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原件扫描版本。
4.请以附院、学部、部门为单位提交材料,每项成果对应一个独立文件夹,以“单位名称+第一完成人姓名+成果名称”命名,其中应包含3份材料,即申报书 PDF、WORD 文档、附件材料PDF 文档。汇总表PDF、WORD 文档放入单位总文件夹内。 本次申报不提交纸质材料,电子材料请发送至337231795@qq.com。
五、表彰奖励
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对获奖成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全面总结教学改革与探索的成果与成效,科学凝练、宁缺毋滥。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2020年修订).doc
附件2. 202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名额分配.xlsx
附件3. 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附件4. 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doc
附件5. 南京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