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南医大康发〔2022〕119号)文件精神,经学部申报、现场汇报、专家评审,共立项10个院级品牌专业建设点,其中A类品牌专业建设点3个,B类品牌专业建设点3个,C类品牌专业建设点4个。A类品牌专业建设点每个资助20万元/年,B类品牌专业建设点每个资助10万元/年。C类品牌专业建设点每个资助5万元/年。详细立项名单见附件1。
现将有关立项建设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凡立项建设专业,需制定专业建设方案,并填写项目建设任务书和年度建设任务书,每年末需提交建设总结报告。任务书围绕“立德树人、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业创新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7个方面,同时结合申报书建设计划,认真填写、编报,其中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使用经费比例不得超过总金额的50%;具体经费使用方案和要求可参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品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二、分项任务完成成果指导性要求
不同资助类型专业根据本专业建设现状和基础制定分项任务,任务目标取得标志性成果数目和级别要求见下表:
立项类别 | 资助类型及标志性成果级别 | 成果数量 |
A类 | Ⅰ/Ⅱ | 3 |
Ⅲ | 6 |
Ⅳ | 8 |
B类 | Ⅰ/Ⅱ | 2 |
Ⅲ | 4 |
Ⅳ | 6 |
C类 | Ⅰ/Ⅱ | 1 |
Ⅲ | 2 |
Ⅳ | 4 |
注:Ⅰ代表国家级;Ⅱ代表省级;Ⅲ代表市厅级(含南京医科大学);Ⅳ代表院级及其他;上一级一项成果可冲抵下一级两项成果。
三、任务书要求
立项建设专业必须在建设期内完成预期任务与目标,任务书将作为经费划拨、项目管理及验收的重要依据。
请各建设点认真制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附件2),于12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五份交教务处,并同时提交电子稿至337231795@.com。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裴瑞娟,电话:0518-83083521。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第二期品牌专业建设点立项名单.docx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第二期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立项项目建设任务书.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