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教育研究指南》相关规定,学校医学教育研究管理部门将对2021年度南医大校级教育研究课题进行中期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请严格遵照南医大医教所通知执行。
请于2023年1月12日前提交附件2、附件3的电子材料(附件2、3均需提供WORD和盖公章的PDF文件)。
材料仅需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邮箱:3255175425@qq.com。
附件:关于开展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度教育研究课题中期考核的通知.rar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