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依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4号)要求,现组织开展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在产教融合方面建设基础较好、产教联动深入、办学成效显著的各类专业均可申报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
(二)申报基础
申报专业应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符合江苏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急需紧缺人才。初步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体系,教学管理机制完善,与共建方签订有合作培养协议,建立了共同参与的协同管理机制,现有教学基础和实验实训条件能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校方专业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同时具备丰富的专业和课程建设经验,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工程实践经验。
共建方实力雄厚,连续3年以上参与专业人才培养,培养成效显著。共建方为企业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规模较大、技术实力较强、社会影响力较大,并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共建方可参与专业教学工作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不少于 30 人。作为兼职教师的企业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应积极参与高校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实验实训指导、专业课程教学等。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数量:我院共有一个申报名额,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院内筛选。
(二)申报材料
1. 江苏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3份)以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书与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A4 纸双面打印,经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及合作单位公章。
2. 江苏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书及汇总表WOR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材料打包压缩命名为“专业名称—2023年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发送至电子邮箱:337231795@qq.com。
3. 请各专业在3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5-108。
联系人:裴瑞娟 联系电话:83083521
附件1:
苏教办高函〔2023〕4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江苏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江苏省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汇总表.docx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