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奖教金申报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17      访问次数: 713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全院广大教师“三全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奖励为教育教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营造尊师重教、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2023年版)》(附件1),组织开展2023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奖教金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依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2023年版)》,奖教金主要奖励一线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申报者须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奖教金评选申报条件审核清单》(附件2),经所在部门/单位初审属实并同意推荐后,再行填写申报书。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二级单位不得推荐申报。

特别说明:

1.每人每届只能申报一项个人奖项;获奖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报,获奖支撑材料再次申报时不得重复使用;获奖未满5年不得跨类别申报。

2.所有申报条件及其支撑材料须为“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署名的教学活动、项目或成果,未署名不计分。

二、推荐要求与推荐限额

各学部/部门、实践教学单位采取个人/团队申报、单位推荐的方式组织申报。

(一)推荐要求

1.各单位应推荐一线教师、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任现职正处级及以上领导(或附属医院/教学单位正职领导)仅限推荐申报特别奖/教学团队奖。

2.各单位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各类别推荐申报人数不得超过限定名额,可少推荐或不推荐;推荐申报者按不同类别奖项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3.针对每类奖项,教务处可特别提名候选人 1 名(个),与分配名额不冲突。

(二)推荐限额

各学部/部门、实践教学单位限额推荐,可少报或不报,不可超报。具体推荐要求如下:

1.院内各部门和推荐人数见附件3

    2.截止2023430日,承担学院校内教学和驻点教学3年及以上的教学单位可推荐“钟山奖教金”各1人。具体见附件2

3.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可推荐“刘一麟奖教金”10人,“刘一麟奖教金”特别奖0-1人。

4.康缘产业学院(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翰森药学院(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院内药学部、人文与管理学部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参加“翰森奖教金(药学专项)”的推荐,每单位推荐1-2人。

5.承担我院临床医学(麻醉特色班)大四、大五教学任务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参加“恒瑞奖教金(麻醉教学专项)”的推荐,具体由江苏省人民医院麻醉科和我院教务处共同组织。

三、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后,由系室、部处审核资格,学部、部门/实践教学单位复审通过后向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推荐。经专家评审、院务会审定、公示,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材料

1.主件

所有申报人员均需按照申报要求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奖教金评选申报条件审核目录》(附件 2),申报个人奖的教师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奖教金申报书(个人)》(附件 4),申报团体奖的教学团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奖教金申报书(团队)》(附件 5)。申报书一式 5 份,审核目录一式 1 份、审核人签字。

所有申报者均需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奖教金申报项目有形成果一览表》(附件 6),成果不得包含科研成果。《一览表》一式 1份,由学部/部门审核、汇总后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保内容的真实可靠。

2.附件

申报书的支撑材料,包括教学研究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正文)、教材或著作(封面、版权页)、课题批文、获奖证书/证明等。支撑材料仅提供复印件,一式 1 份。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认真组织个人申报、严格审核申报资格,于412日前将纸质材料送/寄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205-1室),联系电话:0518-80689517;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材料以申报个人/团队为单位建立文件夹,以学部/部门为单位上传至kdjsfz@njmu.edu.cn,邮件主题为“奖教金+单位名称”。

所有申报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奖教金评选表彰办法(试行).docx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奖教金评选细则.docx

3:各单位推荐限额.doc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奖教金申报书(个人奖).doc

5: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奖教金申报书(团队奖).doc

6: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奖教金申报项目有形成果一览表.doc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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