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稿)》(南医大康发〔2021〕63号文)的规定,学院拟对教职工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义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奖励.
按照教学奖励办法文件第二十一条要求,院级以上各类竞赛均需报教务处备案,未备案者不予奖励。本次对2022年新参加的并未进行备案的竞赛均不予奖励。
经过个人申报、学部初审、教务处汇总审核,现将拟奖励的教学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4月8日。凡对以上奖励有异议的,可在以上时间内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裴瑞娟
电 话:83083521
具体奖励名单见附件。
附件:
2022年教学奖励(教材奖).pdf
2022年教学奖励(教学成果奖).pdf
2022年教学奖励(教学质量奖).pdf
2022年教学奖励(课程奖).pdf
2022年教学奖励(论文奖).pdf
2022年教学奖励(学科竞赛奖).pdf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4日